2016年2月5日 星期五

僧伽

僧伽

泰.隆波連   2003年在巴蓬寺念誦波羅提木叉之後的開示

 
說到"僧伽",值得一提的是僧伽跟特定的個別比丘無關。如果說的是世俗意義的僧伽,即住持僧,佛陀並沒有指特定的某個比丘。住持僧的意思是四個或以上的比丘,人數足以執行僧伽職責的比丘團體,這是佛陀對"僧伽"的其中一個定義。

  然而,當佛陀稱覺悟的聖僧(ariya-sangha)時,"僧伽"這個詞與他們覺悟的佛法有關。這裡佛陀的確是指某些人:那些已經解脫於世間法,或者已經步上正道,不再墮入邪道者,換句話說,是走在中道上的人。走中道就不再追隨世間法,世間法是凡俗之道。一日我們的行為沒有圓滿,就一日有邪見的成分,因此要改變行為,應該注意往自身看,衡量自己的感受;注意別人會把我們乖離見法正道。


沒有留言: